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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大有可为 | 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 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5-06-04 09:10:46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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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去年以来,在内外环境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中央积极应对,提前谋划,主动布局。以改善营商环境为例,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会长胡祥甫曾在媒体专访中表示,“要发展新质生产力,形成新的产业形态、新的经营模式,民营企业须投入更长的时间、更大的投资、更多的人力物力。这就需要政府牵头各方共同努力建成一个长期稳定、可预期、有安全感的营商环境”。

  时时不忘民营企业,时时心系民营经济发展,浙江一以贯之的,正是中央念兹在兹的。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既是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其中,也是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截至目前,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为导向,在技术创新尤其是关键、重大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带来的新动能、新产业、新模式的引领推动下,我国已累计培育超60万家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42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

  胡祥甫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实实在在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

  向新而生,向质图强。经济大省要坚定扛起“挑大梁”的责任担当,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胡祥甫说,接下来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为契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让广大民营企业得以更快、更稳、更好地融入到“十五五”规划中,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沈露
审核: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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