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广泛关注。这份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文件,聚焦五大方向,部署23项具体举措,以其“准”“新”“暖”三大亮点,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入新活力,开启全新发展篇章。
“准”字当头,《意见》有的放矢,突出问题导向。在当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数据孤岛”问题虽有改善,但仍亟待破解。《意见》明确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总枢纽”功能,秉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理念,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并按规定为相关部门提供服务,同时定期评估归集共享质效。这一举措直击数据流通障碍,为信用信息的高效利用奠定基础。针对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多、流程复杂难题,部分地方已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和系统融合,实现“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与“一网通办”,深受企业和群众好评。《意见》大力推行这种替代做法,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
“新”意十足,《意见》与时俱进,着眼新情况。直播购物作为热门新型消费,虚假宣传、低俗内容、数据造假等乱象频发。《意见》要求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对网络主播、自媒体、MCN机构等实施信用监管,精准回应新兴消费领域的信用问题。厦门国信信用大数据创新研究院院长曾光辉表示,按照《意见》,信用建设主体将更广泛,应用与业务环节结合更紧密,聚焦新业态新问题,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手段更全面。此外,《意见》首次对我国信用服务机构和企业“走出去”进行系统性谋划,支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开展第三方信用服务合作,推动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国际化,为我国信用建设开拓国际视野。
“暖”意融融,《意见》刚柔并济,凸显人情味。《意见》专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章节,且将“激励”置于“惩戒”之前,彰显鼓励守信的积极态度。随着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健全,借助大数据等技术,有望精准识别信用良好主体并给予更多普惠激励。同时,《意见》强调“坚持信用奖惩合理合法”,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列入和退出条件、程序,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对完成修复的主体及时停止公示失信信息、解除惩戒措施,给失信者改过自新的机会。并且,《意见》将“安全”贯穿始终,强调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建立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息处理程序。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意见》的出台,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方向。随着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将不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惠及各类主体和场景,让“一诺值千金”的风尚成为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温暖助力,推动经济社会在诚信的轨道上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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