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以制度赋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共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重在以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中涉及信用工作的内容如下:
健全企业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经营的跨部门联合监管,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制度,推进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完善金融监管,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强化资本充足性管理和公司治理监管,严控流动性风险,推行金融控股公司整体并表管理,强化对股东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严防严管企业财务造假。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企业要深刻认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意义,落实主体责任,以企业制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规范会计、咨询、法律、信用评级等专业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对专业机构的从业监管,发挥其执业监督和专业服务作用,维护公平竞争、诚信规范的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对现代企业制度实践探索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总结一批企业党建典型经验,推广一批公司治理典型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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