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共同守护云南旅游“金字招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联合全省16个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云南省旅游业协会、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及云南省导游协会,共同向全省旅游从业者发出“诚信旅游我带头”倡议。
倡议书提出五点明确要求:
一是带头守法诚信,规范经营。从业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等法规,将诚信理念贯穿服务全过程,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二是带头真实宣传,明码实价。在介绍旅游产品与服务时,应做到全面准确,不夸大、不隐瞒、不误导。严格执行明码实价制度,确保所有收费项目公开透明,让游客清晰消费、放心体验,以真诚可靠彰显“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的独特魅力。
三是带头保障权益,优质服务。倡议要求健全消费者服务机制,畅通投诉渠道,高效处理纠纷。尊重游客选择权,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不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同时,围绕游客需求设计融合云南特色的旅游行程,打造安心旅程。
四是带头筑牢安全,文明引导。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主动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积极引导游客尊重当地民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文明旅游与云南自然人文风光的和谐共生。
五是带头强化信用,接受监督。从业者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共同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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