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将首度开展企业、行业、城市三类可信数据空间试点,以多元主体协同共创数据价值为牵引,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指出要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建好可信数据空间是信用中国发展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信用中国数据建设现状与痛难点
(一)“信用中国”平台概况与成效
作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的“总枢纽”,“信用中国”平台(www.creditchina.gov.cn)整合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司法机关等多源数据,覆盖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全主体信用信息。
“信用中国”平台的核心功能包括信用信息公示、信用查询与信用处理。信用信息公示集中展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8大类信息,覆盖多家行业协会商会及企业信用数据,成为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窗口”;信用查询服务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等查询功能,支持多维度检索;信用修复与异议处理推出信用修复“一网通办”系统,实现失信主体在线申请、跨部门联审。
“信用中国”平台在数据融合与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围绕“信用+场景+创新”,“信用中国”平台已形成三大核心数据产品矩阵。其中,信用报告覆盖企业经营、司法、税务等全维度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精准风控依据。信用评级与预警则构建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对企业进行动态风险评估。平台创新信用服务,将信用数据转化为融资便利。平台数据还深度融入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动信用价值在多场景落地。在信用评分模型应用上,目前多个金融机构采用信用评分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个人信用行为,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深化普惠金融。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上,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减少对守信企业的重复检查,优化营商环境。
(二)信用中国建设痛难点问题
1.数据融合不足问题:多源异构数据整合困境
信用数据整合难度大:不同机构间数据标准不统一,整合难度大,导致信用数据产品难以形成全面、多维度的分析。
隐私保护与数据开放难以平衡: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如何合理开放数据,是提升数据产品丰富度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截至2021年,“信用中国”平台累计发布政策宣传文章15万余篇、公示信用信息2亿多条,支撑金融、司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应用,但同时也面临数据隐私保护挑战。
2.应用场景缺乏:传统领域依赖与新兴场景空白
过度依赖传统应用:金融领域信用报告支撑90%以上的企业贷款审批,但过度依赖历史履约数据,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研发投入、专利价值等新维度覆盖不足;监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80%的市场主体,但在共享经济、数字贸易等领域尚未形成成熟方案。
新兴场景空白:数据适用性不足、市场需求挖掘不足。共享经济平台需实时信用评分,但现有信用数据更新频率低,无法满足动态风控需求。数字贸易中,跨境电商企业对“海外仓信用评价”“跨境支付信用担保”需求强烈,但“信用中国”缺乏跨境数据整合能力,导致相关产品空白。
信用数据应用意识薄弱:企业和个人对信用数据的应用意识不强,导致信用数据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场景开发不足,部分中小企业未充分利用信用数据优化融资。
3.权属问题与数据共享
数据所有权界定问题:在信用体系中,明确个人和机构数据所有权是关键,以防引发收益分配冲突。数据所有权界定成为了重要的一环。
数据共享存在壁垒:不同政府部门间产生跨部门数据共享难。在数据交易纠纷方面,共享数据需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或滥用,引发数据交易纠纷和跨境数据壁垒。更重要的是,为实现数据共享,需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降低数据整合的技术障碍。
4.根本问题:信任与价值共创
信任基础建构:信任问题是数据共享的基石与挑战。数据要素的收益共享难、价值共创难。数据定价机制方面,缺乏统一的定价标准,企业数据价值难以量化,例如供应链金融场景中,物流数据与金融数据的权重如何分配尚无标准。权益分配规则方面,政府公共数据是否参与收益分配存在争议。
二、可信数据空间:提升信用中国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思路分析
(一)概念与特点
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
基于共识规则:要求参与各方对数据流通的要求达成一致,并且通过技术手段来确保信任机制的达成和执行。
链接多方主体:参与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运营的包括数据提供方、数据服务方、数据使用方、空间运营方等多类主体,数据多源、主体多元是可信数据空间的一个重要特征。
数据共享共用:要求各方通过可信数据空间提供的信任机制和管控能力,打消流通顾虑,加速多元数据融合与应用创新,有效实现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二)可信数据空间的作用
可信数据空间是算法、算力、数据的三位一体,通过标准化体系、安全技术和生态机制保障数据的高效流通与价值释放。可信数据空间具有价值创造能力、资源交互能力、信任管控能力三大核心能力。
数据价值共创:可信数据空间具有可信的数据应用开发环境和共建共治、责权清晰的规则机制,助力多主体价值共创。空间实现规模化互联互通,通过对流通使用全生命周期进行实时管控与全过程行为可信存证,提升数据共享意愿,保障全过程可信可控。
搭建信任桥梁:以空间资源合作规范、空间安全管理体系、空间合规管理指引、空间备案管理、空间标准规范为支撑,加强建立数据信任管理技术、资源互通技术、接入认证体系、空间行为和数据存证体系等,形成可信管控流、资源交互流、价值共创流。信任能力供给包括接入认证、全程动态控制管理、存证溯源;数据资源涉及供需撮合、托管运营、委托/联合开发。
行动方案: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行动涉及场景需求、牵引设计、规制机制、资源接入规范、互联互通规范、共享使用规范、收益分配规范等方面。通过数据支持与开放交换、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与赋能、数字金融服务优化,可信数据空间能够实现双向赋能的发展闭环。
三、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推进信用中国的对策与建议
打造信用信息可信数据空间,应依托坚实的数据基础与先进技术,实现跨行业深度应用与创新发展。通过高质量数据集与数据基础设施,借助AI创新平台与应用市场,以AI赋能组织数智化转型与合规流通,促进科技创新,催生新质生产力。在信用行业“采、存、用、传、管”全流程中,实现部门协同,并将应用拓展至生活、金融等多行业,达成跨行业协同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政策保障体系
强化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
数据安全共享:搭建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平台,提高数据使用效率和信用评估的准确性;制定相关信用数据收益分配指南,明确数据权属。加强技术融合与安全防护,制定严格的数据安全政策和隐私保护措施,构建“AI+区块链+隐私计算”三位一体技术底座,保护个人和企业的信息安全。
(二)标准引领发展,破除数据孤岛
统一信用数据标准:确立统一的信用数据收集、处理和共享标准,全面保障数据的质量与安全,促进信用体系稳健发展。制定数据价值评估国家标准,确保数据的互操作性和一致性,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基础。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全面且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有效促进信用信息的透明化与共享。推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定,推动制订信用领域国家及地方标准,确保数据资源实现高效互联互通,全面引领行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
(三)数据要素市场化,“AI+”激活信用价值
数据资产确权定价:建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构建动态定价模型与收益分配激励机制。推动数据交易平台智能升级,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体系。推动实施跨境数据要素流通试点,通过“规则创新+技术保障”,建立跨境流通平台。
挖掘AI驱动的信用价值:利用智能信用评估体系,完善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更精准的信用评估和管理。构建“信用走廊”,实现数据全方位传输的全流程追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以“信用数据+AI算法”,提升信用体系智能化水平,以“AI+信用场景创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信用评估、风险控制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四)培育复合型人才,产学研协同创新
“三位一体”教育体系:校企协同育人。通过“联合实验室+数字信用实训课程体系”,打造精准培训与人才教育场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将人才供需精准匹配与柔性引才模式相结合。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内部培养为主,社会化培训网络双重培育,打造符合社会要求的创新型人才。
人才评价与激励:建立多维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创新。通过“综合评价+专业打分”的评价形式,采用多元激励方式,推动人才持续创新。优化人才服务生态,打造“智能化+人才共享”的人才服务平台,推动国际联合培养与国际认证互认。
四、小结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中,“信用中国”平台虽成果斐然,但面临的数据融合、应用场景、权属及信任等问题亟待解决。可信数据空间凭借其独特优势,为破局提供了核心手段,在金融、医疗等领域已初显成效,未来更具广阔拓展空间。
未来,应采用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标准建设、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培育专业人才等解决方案,为打造信用信息可信数据空间指明方向。应持续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优化信用评价体系、挖掘AI驱动的信用价值、壮大人才队伍,以可信数据空间为有力支撑,探索数据资源规模化流通利用新模式新路径,积累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运营经验,支撑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信用动力。
(作者:王鹏,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良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实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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