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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5.26万亿元

2025-04-14 15:30:12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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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北京4月14日电(记者 韩鹏飞)4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一季度有关经济数据例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有记者提问,今年一季度,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出口表现如何?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工作方面,海关总署还有哪些新举措?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今年一季度,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出口是5.26万亿元,同比增长2.2%,规模再创历史同期新高。占我国外贸比重在去年首次突破50%之后,今年一季度继续提升,达到51.1%。

  一系列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项目,接地气、惠民生,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生根发芽,带动相关产品贸易往来。我国与共建国家携手深化产业合作,一季度,中间品占我国与共建国家进出口的比重是65.1%。我国与共建国家持续扩大农业领域合作,一季度我国对共建国家出口农药制剂增长15.5%,农业机械增长37.2%;自共建国家的禽肉进口量增加32.9%,干鲜瓜果进口量增加8.5%。我们与共建国家积极开展民生领域的务实合作,一季度我国对共建国家出口医药材及药品增长14.6%,医疗仪器及器械增长5.1%。我国支持共建国家不断完善交通、能源基础设施条件,一季度我国对共建国家出口轨道交通装备增长10.7%,出口的电动机及发电机增长17.4%,出口的风力发电机组增长67.4%。

  当前,共建“一带一路”是世界上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共建国家加起来,占全球GDP已经超过4成,在全球出口中的占比超过5成,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越来越大。“一带一路”这条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有力释放了各国的发展潜力,给相关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生活都带去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今年,海关将继续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为指引,以共建国家为重点,积极推动“智慧海关”合作伙伴计划,深化与共建国家海关检验检疫机制性合作;继续大力支持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丝路海运”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通关便利与安全,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编辑:韩鹏飞
审核: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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