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6日电 6月26日,吴丹红的助理赵德芳律师收到一个死亡威胁电话。电话称,如果劳荣枝被发回重审或者改判,他将杀死吴丹红全家。当日赵德芳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常营派出所报案,警方已经受理案件。
赵德芳提供的录音显示,来自江西鹰潭的号码在确认赵德芳的身份后称,“你别管我是哪位,我跟你讲,劳荣枝被发回重审,被改判,我就要把吴丹红的女儿、家里所有人全部杀掉,你跟他说一下。”
7月5日,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劳荣枝辩护律师吴丹红告诉记者,此前打电话威胁要杀死他全家的男子,已被警方行拘五日,当日他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寄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行为人阮某某,1987年出生,住江西省金溪县。6月26日15时许,阮某某在浙江省义乌市以拨打电话的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其行政拘留五日。执行方式和期限为:自2023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7日在朝阳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吴丹红告诉记者,他还查询到,阮某某此前曾因敲诈勒索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三次入狱。
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阮某某只有初中文化,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16年4月18日被义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17年8月2日其再次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于2018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1年3月17日,阮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义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此前报道称,劳荣枝案二审期间,辩护律师吴丹红提出,认定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缺乏充分的客观证据,劳荣枝系法子英作案的从犯。法庭认为这些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未予采纳。2022年11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3年3月,据媒体公开报道,最高法的法官当面听取了劳荣枝辩护律师的意见,律师递交了约20万字的辩护材料。目前,劳荣枝的死刑复核情况尚未公布。
此前报道
她的律师被立案调查?
今年4月,网传一份立案通知显示:江西高院称,吴丹红律师在担任劳某某辩护人期间,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表多篇文章及评论,涉嫌存在违规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发表诋毁办案机关不当言论的等违规行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决定对吴丹红律师立案调查。
4月25日,据媒体报道,吴丹红律师证实了该网传文件的真实性。
就上述文件提到的“违规炒作案件”,吴丹红表示,在代理劳荣枝案期间,自己没有就案件发表过观点,“可能有转发过,但也不是我原创的。我根本就没有任何炒作案件的主观意图。我在代理过程中,没有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如果要炒作案件的话,我大可以接受媒体的采访”。
对于“在法庭上发表诋毁办案机关不当言论”的说法,吴丹红表示,其在法庭上的辩护意见是基于事实,指出办案机关存在的问题,并非诋毁。
目前,吴丹红正在准备申辩材料,“也已经跟北京律协联系过了,他们也让我提交申诉的材料”。
据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官网显示,吴丹红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昊庭律师事务所和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办理多起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有的案例被写入教材。
延伸阅读
她已核准死刑?
今年4月3日,网传劳荣枝的死刑复核已经被核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知劳荣枝家属去见面。
对此,劳荣枝二哥表示,网传“劳荣枝死刑复核即将完成”的消息不实。
劳荣枝代理律师吴法天表示,网上有关劳荣枝死刑复核传言,劳荣枝家属正准备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有记者电话向南昌中院核实此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清楚该情况。“劳荣枝的案子,二审在江西高院,如果是死刑复核裁定下达后会先给到高院,再交给中院执行局。”
“女魔头”劳荣枝,二审死刑!
劳荣枝,1974年生人,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跟随其当时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并于1999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劳荣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厦门落网,同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批准逮捕。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执行死刑)共谋,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二人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长期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8日至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宣判后,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进行申诉。
2023年3月22日,劳荣枝案复核辩护律师向最高院劳荣枝案死刑复核庭当面陈述辩护意见,并递交了辩护意见材料,材料共282页,约20万字。总体意见是不应核准二审死刑裁定,但具体内容不便透露。同时,复核庭还向律师反馈,律师要求最高检对劳案死刑复核进行检察监督的申请,最高检收到并联系复核庭,将会随案件进展进行检察监督。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