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韩鹏飞)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公开发布,1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有关举措。
对于《意见》首次提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如何落实相关举措的问题,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在会上介绍,健全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是加快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改革举措,符合县(区)作为国家治理基本单元的定位要求,符合养老服务重在基层的规律特点,有利于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加强县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与常住老年人口相匹配,让绝大多数老年人都能在熟悉的环境中安养晚年。可以说,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设置,就像教育,有各级的教育设施,医疗也有各级的医疗设施一样,养老服务也要在县乡村三级有自己的设施网络。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上,探索形成不少成功经验,像安徽、重庆等地“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服务模式,通过总结提炼各地经验探索,进一步上升为全国性部署要求。
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总的要求是在县(区)范围内,建设以县级平台为龙头,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服务设施站点为节点,构建上下贯通、有效衔接、合理分工的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县(区)范围内养老服务资源科学配置、有序流动和广泛覆盖,使各级养老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聚线成网、可感可及,让老年人能够就近就便享受到有质量的养老服务。
在县级,主要是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发挥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资源协调等作用,统筹推动县(区)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供需衔接、综合监管。也就是说,在县一级要有一个综合平台,或者综合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主要是依托现有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等,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提供专业照护服务的同时,发挥政策咨询、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成为养老服务的“一站式”业务办理窗口和资源信息汇集平台,促进乡镇一级的区域联动。在村(社区),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互助型养老服务站点,加强日间照料、学习娱乐、上门服务等能力,发挥设施站点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收集、提供和转介养老服务需求,成为老年人家门口的服务站,发挥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支持作用。以上就是建设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的基本考虑。
按照《意见》部署,养老服务网络到2029年基本建成,到2035年更加健全。通过持续推进建设,把养老服务网扎得更密更牢,稳稳兜住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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